2007年12月2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假婚骗彩礼 收钱逃无影
张茹

  12月26日,新昌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文奎有期徒刑1年,陆成珍有期徒刑6个月,并各处罚金1000元。
  去年9月,陈文奎、陆成珍与李凤(另案处理)商定,由陆、陈冒充李的“表姐”和“表姐夫”,以替李凤找婆家为名骗取彩礼。后陈文奎同王孝兵(另案处理)商定到新昌县小将镇施骗,但因价钱谈不拢未成。4人于同年11月26日再次到小将镇某村,将李凤假嫁给石某,陈文奎、陆成珍取得7000元彩礼钱后离开。后李凤欲寻机逃跑,石某报案。